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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。
程程今天的衣服其实是拍戏的时候用过的,后来录专辑v时也穿过,就是黑色吊带羽毛裙外面罩着羽毛大衣那套。不过没有了鸟笼头纱,比夏天时长了不少的头发,在脑后绾了个低发髻,露出了整张脸。
‘大小姐妆’真的很适合舞台,红、黑、白是三个最明显的颜色,这三种颜色主导了妆面。而强对比度之下,烘托了她本来就惊艳的脸,让惊艳一瞬间ax——舞台的有趣之处就在这里了,做的好的话,是可以让一个人比平时有魅力的多,甚至于如梦似幻,不像真人的。
粉丝崇拜偶像,有的时候会有宗教一样的热情,很难说不是受这类舞台的感染。
程程的妆面,大量的闪片,轻盈又湿润,而且围绕着眼睛做文章,让关注点得以集中说真的,这种妆面有点儿‘第一眼妆’的意思,并没有那么耐看。但‘第一眼’时的惊艳效果是加倍的,放在游戏里,这就算是打出暴击了。
这对于‘舞台’来说也很合适,舞台本来就是短暂的。在观众走出惊艳之前,就结束了。
“好好看!好好看!应该是舞台妆的原因,比昨天看到程程时更好看了!”蓝洁目不转睛地看,还要和同伴说话:“不,昨天也有很惊艳的妆造怎么办,程程真的是太漂亮了!”
“那个就是程程?有这么好看吗?”
“程程是谁?”
现场已经有各种声音了,只不过被遮盖到了应援声下面。
就像剧里时一样,夏喻似乎是有点犹豫,看了旁边的程程一眼。程程笑了一下,有点鼓励的意思,扶了扶耳麦:“上吧,英雄!”
于是前奏响起,吉他、贝斯和架子鼓配合,夏喻的歌声极具穿透性:“我不知去向何方,但我已在路上!”
少年气质遮掩不住。
台下简直要疯了!相比起偶像歌手的唱跳组合,漂亮的、有设计的舞蹈,乐队是另一种魅力——他们不要外放,而是尽可能收敛,但‘收敛’本身并不会降低他们的存在感,就像黑洞。
夏喻挥洒着自己的音乐才华与舞台魅力,这一点一点儿也不意外,他一直是这样的。所有人都爱他,爱他的音乐,当他唱歌的时候就仿佛整颗心被攥紧了,就是要跟着他跳,跟着他唱,跟着他喜怒哀乐。
他的音乐是真的写进了各种各样的情感、情绪,情感情绪这些东西谁都有,但要能写进作品里,还让人准确地感知到,这就是个大难题了。不只是音乐如此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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